《生命的福音》通諭第14節:

產前檢查,如果是為了查明胎兒或許需要做那些治療,則在道德上沒有異議,但是產前檢查卻往往成了建議和實行墮胎的機會,這叫做優生保健。輿論根據一種錯誤的心態,將其合理化,為使它符合「治療手術」的要求。這種心態是只在某些條件下才接受生命,而只要這生命有任何缺陷或疾病,就可以拒絕這生命。

根據同樣的邏輯,那些生來即有嚴重缺陷或疾病的嬰兒,甚至連「餵食」這項最基本的照顧都得不到。而目前基於與墮胎權合理化的同樣主張,某些主張建議連殺嬰的行為都應合理化,這現象更令人心驚。這樣,我們又回到了落後的野蠻時代,那是我們曾經希望永遠拋在身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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